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校级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邵文娟发布时间:2023-04-10浏览次数:35

各单位:

根据学校上半年科研工作计划安排,将于近期组织校级课题结题工作,请各单位及时传达结题通知,相关课题组负责人做好结题材料准备工作。

  1. 结题范围:2019年—2022年各类校级课题。

  2. 结题材料要求:填写结题验收书,并按模板要求规范整理结题验收材料,左侧装订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3. 课题相关期刊论文成果必须提交原件,并在封面标示文章信息。成果原件与结题验收书装档案袋,档案袋粘贴个人结题汇总表。

  4. 各课题组将结题档案袋材料上报所在单位进行初审验收,验收签字盖章后与汇总表统一上报科研处。

  5. 接收时间:2023年5月15日—17日。

本次结题工作相关材料见附件。咨询电话:85911561,材料上报地点:尚德楼209室,联系人:曹淑玉。

 

科研处

2023年4月10日

黑龙江财经学院结题验收材料装订模板.doc

黑龙江财经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校级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