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学校近年在学风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学校重新调整了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学风建设牵头单位由原教务处改为学生处,强化突出学生中心地位;二是成立学生为主的学风建设督查队,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三是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四是创办《学生工作简报》;五是定期召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报告会;六是不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七是组建由各院部专任教师参与指导的学生社团,促进学校社团组织建设。
51.学生获得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规定录取、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可获得毕业证书。
52.学位授予标准有哪些?
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完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已较好的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及管理工作的初步能力,非英语专业学生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成绩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