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三年规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三年规划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了做好2022年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三年规划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校年龄在35岁(含)以下的专任青年教师(入职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
二、上报材料
实施对象须撰写《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基本信息表》(附件2)和《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书》(附件3),请各学院(部)以部门为单位于2022年10月27日中午11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韩露钉钉,纸质版上交至尚德楼313室。
附件:
1.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三年规划实施办法
2.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基本信息表
3.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书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 黑龙江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三年规划实施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