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什么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答:在我国,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有五种基本形式:一是开展学校自我评估;二是实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三是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五是探索国际评估。
合格评估是国家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新建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的一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形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这些院校通过合格评估后将进入审核评估范围。
5.为什么要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答:截至2010年,2000年以来新建的本科院校有314所(2017年达到700多所),约占普通本科院校数(不含独立学院)的40%,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和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至关重要。这些学校开办本科教育时间较短,基础相对薄弱。因此,对这些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开展合格评估,有利于促进学校明确办学定位,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加快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更好地为地方(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开展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还有利于政府了解和把握高等学校的办学状况,对高等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有利于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评价和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同时,开展教学评估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
6.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内涵是什么?
答:合格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树立评估新理念、探索评估新方法、倡导评估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学校、政府、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合格评估方案设计体现了上述指导思想,该方案的核心内涵是“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四个促进”是指促进办学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三个基本”是指: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两个突出”是指: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一个引导”是指: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以上这四个方面是合格评估方案的核心内容。
